关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变更的公告
2025/09/28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关于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结合公司已核准业务范围内容,经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备案,本公司已完成金融许可证业务范围的变更,并申领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前业务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变更后业务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向非银行股东借入3个月(含)以上借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发行非资本类债券;接受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为专业子公司、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履约担保;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业务范围变更事宜,公司已完成对《公司章程》中业务范围相关条款的修改,并于2025年9月25日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手续。
上述业务范围变更对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影响。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www.nfra.gov.cn)的“许可证信息查询”栏目,查验本公司最新的金融许可证信息。
特此公告。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