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车辆及工程机械租赁业务合作机构禁止行为的公告
2025/04/10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租或公司)立足租赁本源,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在普惠金融业务领域持续开展业务实践。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及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机构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现就车辆及工程机械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机构的禁止行为公告如下:
1、严禁合作机构对兴业金租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接待活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2、严禁合作机构巧立名目多收费、滥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
3、严禁合作机构侵犯客户个人信息,严禁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4、严禁合作机构出现“搭车”收费或强制搭售等行为。
5、严禁合作机构签订阴阳合同。
6、严禁合作机构出现虚假宣传、误导销售、不实宣传、暴力收取租金、违规挪用资金等行为。
7、严禁合作机构提供翻新车及存在其他问题的车辆。
8、严禁合作机构提供的发票低于购车合同价格、严禁提供虚假发票。
9、严禁合作机构未进行系统培训的金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10、严禁合作机构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
11、严禁合作机构使用与实际不符的话术,如“贷款”“车贷”“抵押贷款”等贷款类词语及“免收贷款违约金”“车辆免抵押”“零首付”等诱导性词语。
12、严禁合作机构或经由任何第三方代收代付与交易相关的费用。
兴业金租将持续加大对合作机构的监督力度,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将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违规者的相关责任。
兴业金租欢迎、支持广大金融消费者监督、举报各种违规操作,坚决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兴业金租投诉电话:400-1035733